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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2024年第二季度网络众筹学生资助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4-09-13   浏览量:178
  


 

 

 

 

内青基[2024]52

 

关于实施2024年第季度网络众筹学生资助项目的通知

 

共青团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委员会

为支持服务抗洪救灾和卫国戍边,助力农村牧区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中国青基会联合内蒙古青基会在我区实施2024年第季度网络众筹学生资助项目,向我区捐赠42.5万元,资助我区灾旗县和卫国戍边旗县350名家庭经济困难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解决部分学习生活费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人数及标准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资助人数:小学生200人、初中生150人(分配情况见附件1);

资助标准:小学生1000元/人、初中生1500元/人

二、学生推选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在满足上述基本申请条件的基础上,优先资助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含事实孤儿),持证残疾学生,城市低保家庭或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原则上一学年内不重复获得新时代希望工程助学项目的资助。

三、学生推选程序

1. 助学项目信息发布内蒙古青基会已在生资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资助系统”,网址为:https://work.cydf.org.cn/)下发项目,请相关盟市、旗县团委及时查收,并以适当形式发布资助名额、资助金额、申请资助条件及申请受理时限等助学项目信息。

2. 受助学生推选、公示及上报相关盟市、旗县团委根据项目要求做好名额分配,并在资助系统中将名额下发至相关学校,督促指导学校按照申请条件推荐学生,并对拟资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表见附件2),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相关盟市、旗县团委负责督促学校通过资助系统上报学生信息。

拟资助学生信息公示前,须提前征得学生法定监护人同意,并做好隐私保护。

3. 受助学生申请材料审核及抽查相关盟市、旗县团委按规定流程于资助系统中对受助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按照不低于项目资助人数10%的比例进行抽样走访调查。抽查无异议后,相关盟市、旗县团委请923在资助系统中将实施项目上报至内蒙古青基会。

四、相关要求

相关盟市、旗县团委接此通知后,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实施,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申请条件、推选程序确定受助学生,让每一位自愿申请资助的学生享有知情权,让项目执行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人:王相智

联系电话:0471-4815806

通信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工业园区科尔沁南路69号留创园大厦副楼C座

邮箱:2402947621@qq.com

 

 

附件:

1. 2024年第二季度网络众筹学生资助项目资助款及名额分配明细表

2. 2024年第二季度网络众筹学生资助项目受助生名单公示

 

 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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