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青基[2024]9号
关于做好2024年“希望工程1+1——幻方助学计划”
项目资助工作的通知
相关旗县(市、区)团委:
为进一步推动新时代希望工程高质量发展,为农村牧区青少年成长提供新助力、播种新希望,内蒙古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携手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幻方量化在我区实施“希望工程1+1——幻方助学计划”(以下简称“幻方助学计划”),资助我区31个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800名小学一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女生提供学习生活补助,帮助她们更好地完成学业、健康快乐成长。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施区域及资助名额
资助我区31个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800名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小学一年级女生,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
二、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为1000元/人(一次性拨付),资助款总计180万元。
三、受助学生遴选标准
1. 2023年9月入学且在读的小学一年级女生;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在满足上述基本申请条件的基础上,优先资助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含事实孤儿),持证残疾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四、受助学生遴选程序
1. 内蒙古青基会在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资助系统”,网址为:https://work.cydf.org.cn/)下发“2024年幻方助学计划”项目资助名额,相关旗县(市、区)团委登录账号及密码见附件2,为了确保信息安全,请及时修改本旗县团委登录初始密码。
2. 相关旗县(市、区)团委根据通知要求指导学校按照申请条件推荐学生,并对拟资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表见附件3),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相关旗县(市、区)团委督促学校通过资助系统上报学生信息。
因本项目受助学生均是未成年人,公示学生信息前,须提前征得学生监护人或监护人授权其他家长同意,并做好隐私保护。
3. 相关旗县(市、区)团委按规定流程在资助系统对受助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按照不低于项目资助人数10%的比例进行走访调查,抽查无异议后,在资助系统对受助学生资料进行终审并于3月20前上报内蒙古青基会。
五、项目要求及注意事项
1. 相关旗县(市、区)团委应高度重视学生的推选、资助款发放、摸底排查等相关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助名额并在全区共青团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
2. 在实施项目时,请确保统一使用“幻方量化”这四个字来代表和体现捐方,包括但不限于宣传文稿、对外查询端口、政府汇报材料等。
3. 相关旗县(市、区)团委及受助学生所在学校,应积极配合内蒙古青基会做好本项目的学生推选、抽样走访、助学金发放、宣传评估等工作。
4. 相关旗县(市、区)团委指导受助学生所在学校切实做好助学育人工作。严格把握对外宣传口径,注意保护受助学生隐私,确保项目执行的规范性。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地方特点举办助学金发放仪式、开展相关主题公益活动、递送《来自希望工程的一封信》、讲授希望工程公开课等方式,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青少年的关怀勉励和对希望工程实施30周年的寄语精神有效传达给受助学生,引导和激励他们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铭记党的关怀和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知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5. 相关旗县(市、区)团委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向内蒙古青基会提交项目报告(见附件4),该报告除文字描述项目执行相关内容外,还包含但不仅限于图片、视频、媒体相关报道链接、育人成效、受助学生典型事例、受助学生走访抽查期间发现的感人故事等内容及资料。
6. 鉴于本项目受助学生是未成年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推选公示、活动宣传、抽样调查、提交项目报告等),凡涉及受助学生个人的信息、图片、视频等相关内容,须提前征得学生监护人或监护人授权其他家长同意。同时,应确保中国青基会、内蒙古青基会有权使用与本次项目相关的信息、图片、视频等相关内容且不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项目联系人:刘志凤 王相智
联系电话:0471-4815806
通信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工业园区科尔沁南路69号留创园大厦副楼C座;邮编:010010;邮箱:2402947621@qq.com
附件:
1. 2024年“幻方助学计划”名额分配、资助款明细表
2. 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用户名及密码
3. 2024年“幻方助学计划”受助学生名单公示表
4. 2024年“幻方助学计划”项目总结报告模板
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