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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2023年第一季度“希望工程 新助力1+1”(网络众筹)公益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3-11-08   浏览量:149
  


 

 

 

 

 

内青基[2023]24

 

关于实施2023年第一季度“希望工程

新助力1+1”(网络众筹)公益项目的通知

 

清水河县、固阳县、陈巴尔虎旗、克什克腾旗、东乌珠穆沁旗、察哈尔右翼中旗、商都县、磴口县团委:

为助力农村牧区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中国青基会联合内蒙古青基会在我区实施2023年第一季度“希望工程新助力1+1”公益助学项目,向我区捐赠350000元,资助清水河县、固阳县、陈巴尔虎旗、克什克腾旗、东乌珠穆沁旗、察哈尔右翼中旗、商都县、磴口县8个旗县350名家庭经济困难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解决部分学习生活费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人数及标准

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350人,资助标准为1000元/人分配明细见附件1

二、学生推选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在满足上述基本申请条件的基础上,优先资助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含事实孤儿),持证残疾学生,城市低保家庭或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原则上一学年内不重复获得希望工程公益项目的资助。

三、受助学生遴选程序

1. 学生主动申请,学校遴选推荐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并在校园内对拟资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名单公示表见附件2),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2023年第一季度“希望工程新助力1+1”(网络众筹)公益项目申请表》(附件3),学校负责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报至旗县团委。推选单位公示拟资助学生信息前,须提前征得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同意,并做好隐私保护。

2. 旗县团委负责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按照不低于本旗县资助人数10%的比例进行抽样走访调查,填写《2023年第一季度“希望工程新助力1+1”(网络众筹)公益项目受助学生抽样调查表》(附件4)。抽查无异议后,填写2023年第一季度“希望工程新助力1+1”(网络众筹)公益项目受助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5),于6月19日前将公示图片申请表、抽样调查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至2402947621@qq.com,纸制材料随后寄至内蒙古青基会

3. 内蒙古青基会对旗县团委提交的学生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按照不低于资助总数10%的比例进行电话或实地走访抽检,确定最终资助名单。

四、相关要求

1. 请各旗县团委接此通知后,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实施,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申请条件、推选程序确定受助学生,让每一位自愿申请资助的学生享有知情权,让项目执行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2. 请各旗县团委推选学生时注意掌握收集受助学生感人励志的典型故事,各旗县选取不少于1个典型学子故事,待资助款发放后报送2402947621@qq.com

 

项目联系人:王相智

联系电话:0471-4815806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科尔沁南路69号留学生创业园副楼C座909室

附件:

1. 2023年第一季度“希望工程新助力1+1”(网络众筹)公益项目分配明细表

 2. 2023年第一季度“希望工程新助力1+1”(网络众筹)公益项目受助学生名单公示

  3. 2023年第一季度“希望工程新助力1+1”(网络众筹)公益项目申请表

 4. 2023年第一季度“希望工程新助力1+1”(网络众筹)公益项目受助学生抽样调查表

5. 2023年第一季度“希望工程新助力1+1”(网络众筹)公益项目受助学生情况汇总表(见excel表)                                          

 

 

                   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0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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